一、辦理保安許可證需要具備的條件
1、注冊資本100萬元以上;
2、擬任的保安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、副總經理等主要管理人員有保安師資格證書復印件,5年以上、審判、檢察、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衛、保安經營管理工作經驗;無被刑事處罰、勞動教養、收容教育、強制隔離戒毒記錄;或者被開除公職、開除軍籍等不良記錄;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、副總經理人員有保安師資格證書,5年以上的相關工作經驗,無不良記錄;
3、具有保安服務公司住所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;具備保安服務所需的有關設備、交通工具等;
4、有與所提供的保安服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,其中法律、行政法規有資格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,應當取得相應的資格;
5、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保安服務管理制度、崗位責任制度、保安員管理制度。
二、保安員的權利
1、查驗出入服務區域的人員的證件,登記出入的車輛和物品;
2、在服務區域內進行巡邏、守護、安全檢查、報警監控;
3、在機場、車站、碼頭等公共場所對人員及其所攜帶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,維護公共秩序;
4、執行武裝守護押運任務,可以根據任務需要設立臨時隔離區,但應當盡可能減少對公民正常活動的妨礙。
保安員應當及時制止發生在服務區域內的違法犯罪行為,對制止無效的違法犯罪行為應當立即報警,同時采取措施保護現場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