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保安公司介紹電梯維護和保養程
內外門藕合檢查,清掃注油;開關門輪、傳動裝置、吊門輪、限位輪、門聯鎖、門頭鏈條、路軌檢查清掃
大廈電梯維護和保養程序
1目的
對電梯進行預防性的維護和保養,保證電梯正常、安全的運行。
2職責
2.1電梯維修保養單位負責參考本規程具體執行電梯定期保養工作,并填寫《電梯設備維修保養記錄表》,交工程師保管。
2.2工程部主管工程師和電梯維修工負責跟蹤檢查,并填寫《電梯定期保養檢驗報告及記錄》。
2.3電梯維修工日常維護檢查參照本規程執行。
3電梯維修保養主要內容
3.1機房
3.1.1先關閉電源:控制柜掃塵、各接電點清潔、主要接觸器、電阻、電抗器等的清潔及引線螺絲收緊。
3.1.2電動機、測速發電機、卷揚機、曳引輪的檢查及油質油量的檢查。
3.1.3卷揚機牙箱、油量、油質的檢查。
3.1.4限速器及限速器的開關的檢查、清掃,活動部位注油。
3.1.5制動器的行程、動作、靈活性,制動瓦磨耗的檢查及活動部位注油。
3.1.6選層器詳細檢查及清掃注油。
3.1.7電動機冷卻風扇注油。
3.1.8各回路絕緣電阻測量(半年一次)。
3.2機身及井道
3.2.1保養時從最高層向下保養(用檢修速度)。
3.2.2轎頂清掃及轎頂各操作開關有效確認。(安全窗開關、急停開關、安全鉗開關、檢修開關、鋼帶防斷開關等)。
3.2.3內外門開閉動作及門腳膠檢查。
3.2.4內外門藕合檢查,清掃注油;開關門輪、傳動裝置、吊門輪、限位輪、門聯鎖、門頭鏈條、路軌檢查清掃。
3.2.5內外門閘銷及廳轎門聯鎖開關內部檢查及接點清潔。
3.2.6接合開關裝置、快慢門的各活動部位清掃、注油。
3.2.7各種撞動開關、刀、接點檢查。
3.2.8超載開關清掃、注油。
3.2.9行車情況檢查。(起動、行車、加減速及停車之平穩性、振動、噪音程度、平層差等。)
3.2.10各訊號燈檢查及壞燈泡更換。
3.2.11各油盅油量檢查補充,張緊輪加油。
3.2.12井底各設備檢查、清掃、抹油,各種安全開關、急停開關、地坑照明等開關的有效確認。
3.3電梯故障一般分機械故障和電器故障兩類
3.4一般常見機械故障
3.4.1電機軸承故障:電機運轉時發出異常響聲,如判斷是軸承故障,拆下電機檢查軸承,如有發卡、磨損過大,須更換軸承。
3.4.2制動器故障:制動閘瓦與制動輪之間有相互磨擦現象,調整制動閘瓦,制動閘瓦有油污,更換制動閘瓦,除去制動輪的油污。
3.4.3限速器故障:夾繩鉗口及繩槽處有雜物、軸承損壞,清除雜物、更換軸承。
3.4.4轎廂門和自動門機構故障:開關門時有抖動聲、不開門、關門,開門時有碰聲、門隙過大等,清除地坎滑槽雜物、調整限位輪、更換損壞的吊門輪,調整門閘隙、調整安全觸板、連桿轉動處加油等。
3.4.5廳門故障同上。
3.4.6開門刀故障:運行時有碰聲、或突然停車、調整開門刀位置,(開門刀與廳門地坎間隙、開門刀與廳門掛輪間隙)。
3.4.7導軌故障:運行不平穩、發抖;振動等現象,調整軌道尺寸,用找道尺調正、用軌道銼修平接口。
3.4.8導靴故障:運行不平穩、有磨鐵聲、振動等現象,導靴片磨損嚴重、更換,導靴座位置不對、調整。
3.4.9安全鉗故障:運行時有磨鐵聲、嚴重時安全鉗還會動作剎車、或單邊剎車;調整安全鉗間隙,安全聯動機構、加油潤滑、保證各活動部位靈活。
3.4.10補償鏈故障:運行時有碰鏈聲,由于補償鏈增長或縮短等原因所致,調整補償鏈。
3.4.11安全鉗鋼絲繩張緊輪故障:運行時有磨鋼絲繩聲或有異常聲;調整安全鉗鋼絲繩,更換軸承。
3.4.12緩沖器故障:緩沖器生銹、不活動,液壓油量不足;除去鐵銹、補充液壓油。
3.5一般常見的電氣故障
3.5.1保險絲故障:緩沖器、底坑急停、斷繩開關有短路等原因所致,排去底坑積水,排除短路點、換上相同保險絲;廳門轎門安全回路,由于井道有水,回路有短路點所致,斷去水源,排除短路點,換上相同的保險絲;指示燈回路、由于廳外指示有水或接線破裂短路等原因所致,排干水,排除短路點,更換保險絲;控制回路由于控制線圈被燒,控制元件內部短路,更換控制線圈和控制元件,排除線路短路點、換上相同保險絲。
3.5.2接觸器和斷路器故障:接觸器或繼電器不工作,由于接觸器或繼電器線圈燒壞,控制線路或插件有斷開點,控制線路保險被燒壞等原因所致,更換接觸器或繼電器,排除斷開點,更換保險絲。
3.5.3上、下限位及極限開關故障:此故障出現電梯不能走車,一般是由于開關接觸不好或斷路等原因所致,清潔接觸點或更換、排除斷點等。
3.5.4轎門、廳門聯鎖開關故障:此故障出現電梯只關門不走車,一般是由于聯鎖開關接觸不好或開關損壞、線路斷路等原因所致。清潔接觸點,更換開關、排除線路斷點等。
3.5.5安全鉗開關、安全窗開關、轎頂急停:此故障出現電梯不走車,一般是由于開關接觸不良或損壞等原因所致。清潔接觸點,更換開關。
3.5.6緩沖器開關、底坑急停開關:此故障出現電梯不走車,一般是由于接觸不良,緩沖器復位不到位,主鋼絲繩過長,對重碰到緩沖器開關損壞所致;清潔接觸點,緩沖器復位,縮短主鋼絲繩,更換開關。
3.5.7張緊輪斷繩開關故障:此故障出現電梯不走車,一般是由于開關接觸不良,安全鉗鋼絲過長,開關損壞等原因所致,清潔接觸點,縮短安全鉗鋼絲,更換開關。
3.6以上是一般常見故障,維修時,可根據實際情況處理,維修時參照《電梯定期保養及維修主要標準》。
4電梯維修保養主要標準
4.1機房
4.1.1機房通風良好,溫度不得超過5℃~40℃,相對濕度不大于85%(在25℃時)保證沒有雨水侵人的可能。
4.1.2機房的1211干粉滅火器應保持正常壓力。
4.1.3機房的緊急救援操作規程、注意事項等制度齊全,并掛在明顯處。
4.1.4轎廂平層標志應用黃色漆標在主鋼絲上,便其清晰可見(以利于緊急救援時用)。
4.1.5機房門鎖良好,告示牌清晰掛于顯眼處。
4.1.6機房照明、電源插座要保持良好。
4.1.7機房不得住人、存放雜物等,應保持清潔,不得有明顯灰塵。
4.1.8曳引輪對鉛垂線的偏差≤1.0mm曳引輪繩槽與導向輪繩槽平行度偏差≤l.0mm。
4.1.9限速器調節部位應有鉛封(或漆封),非質監局專業人員禁止調整。
4.1.10限速器繩槽、軸套、軸及鋼絲繩的磨損在允許范圍內,運行時應無異常聲音。
4.1.11限速器、安全開關靈活可靠;限速器帶安全開關動作時,能使電梯可靠地停止運行。
4.1.12限速器一安全鉗一安全開關聯動的可靠性:
a.轎廂空載時,以檢修速度下行至足夠復位的距離,手動限速器,安全開關應動作,電梯應停止;轎頂安全鉗開關應動作,使電梯停止運行。
b.短接安全鉗開關,慢車繼續下行,這時轎廂能停止下行,曳引輪打滑。復位拆除短接線路電梯應正常運行。(對重有安全鉗時要求一樣)。
4.1.13曳引輪或盤車手輪處標出的升降方向應明顯清楚。曳引輪、導向輪、盤車手輪、限速器輪上的黃色油漆應明顯,不得掉色。
4.1.14各軸承應靈活,運行時應無異常聲音,溫度應不高于80℃(注油軸承應保持油量飽滿),工作25~3000小時后更換新油。
4.1.15各導體之間及導體與地之間絕緣電阻大于1000Ω/V,動力回路及安全裝置回路電氣設備絕緣電阻應≥0.5MΩ,其它電路應≥0.25MΩ,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必須保持良好的保護性接地。
4.1.16供電系統電壓波動必須在±7%范圍內,電源頻率波動在±2%范圍內。錯相、斷相保護器應正常,如有錯、斷相發生,電梯應不能運作。電動機的短路、過載保護應可靠。
4.1.17掣動器掣動時間瓦應緊密地貼合在掣動輪的工作表面上;當松閘時,兩側閘瓦應同時離開掣動輪表面,應在整個接觸面上均勻分布,其間隙不大于0.7mm;掣動輪表面不得有油污、雜物;掣動閘瓦磨損超過厚度的1/4、螺釘頭露出及掣動閘瓦有油時應更換。各銷釘、開口銷卡簧,聯軸器螺栓等無松動、脫落。
4.1.18轎廂以額定速度空載上行至行程上部范圍內,突然斷電,轎廂應能完全停止在對此值進行調整時,實際情況以在不影響乘客的安全下可以縮短尺寸,但不得大于此尺寸,否則有滑車的危險。
4.1.19電梯救援的手動松閘、手動盤車操作裝置,應齊全并掛于墻上,不得它用。
4.1.20曳引輪繩槽磨損在離Ⅴ型槽底部4-5mm時應重車或更換。
4.2井道與轎廂
4.2.1上、下極限,限位開關靈活可靠,限位與極限開關距離在100-140mm。
4.2.2彈性滑動導靴A、C尺寸為2mm,固定滑動導靴頂面間隙之和為2.5±1.5mm。
4.2.3繩頭組合固定。
4.2.4各根鋼絲繩張力與其平均張力之差≤57,鋼絲繩磨損報廢標準。
4.2.5轎廂導軌之間距離偏差為0±2mm,對重為0±3mm,轎頂輪不平行面≤1mm。
4.2.6對重塊壓板固定堅固,對重鐵不得有銹。
4.2.7安全鉗聯動機構各部件應靈活、活動正常,鉗塊斜塊與路軌之間的距離為2-3mm。
4.2.8轎頂固定照明應正常,轎頂非自動復位的急停開關應正常,轎頂檢修操縱開關應正常。
4.2.9平層精確度:交流雙速梯Ⅴ≤0.63m/s,應在±15mm內;Ⅴ≤1.00m/s,應在±30mm內;交直流調速;Ⅴ≤2.5m/s,應在±15mm內;交流調速調頻Ⅴ≤2.5m/s,應在±5mm內。
4.2.10層門門扇下端與地坎的間隙:客梯3~6mm,貨梯3~8mm;開門刀與各層地坎間隙應為5~10mm;層門滾輪與轎廂地塊間隙應為5~10mm,門鎖定后一般人力的施加在門扇中間,其縫隙可以超過6mm,但不得超過30mm。
4.2.11轎廂安全窗應靈活,且安全窗開關動作可靠。
4.2.12每一層廳門機械電氣聯鎖裝置動作可靠,只有當機械鎖定后,電氣才能接通。(包括層門電氣聯鎖開關、轎門電氣聯鎖開關)斷開任何一層廳門的電氣聯鎖開關、轎門電氣聯鎖開關,電梯要可靠地停止運作。
4.2.13轎門的安全觸板及光電保護動作應靈活可靠,當有物體擋住門時,門會自動返回。
4.2.14轎內告示牌應明顯清潔;報警裝置功能正常,隨時保持能和消防中心、機房正常通話;排風機要保證轎內空氣流通;照明不得有不亮的光管;緊急照明功能正常。
4.2.15指令、召喚、選層、等裝置應準確元誤。聲光信號應正確,開關門按鈕功能正常。
4.3底坑:
4.3.1補償鏈運行時無碰撞,兩端應牢固固定、二次保護要可靠。
4.3.2底坑急停開關的開關方向要明確,紅色標注正確,且動作可靠。
4.3.3隨行電纜固定可靠,不得打結、扭轉、破損等。
4.3.4轎廂下梁撞板至緩沖器距離:彈簧緩沖器應在200~350mm內;液壓緩沖器應在150~400mm內;對重下梁撞板至緩沖器距離,彈簧緩沖器應在200~350mm內;液壓緩沖器應在150~400mm內。
4.3.5液壓緩沖器油量應充足,無銹死現象,緩沖器安全開關動作可靠。
4.3.6限速器張緊輪安全開關應動作可靠。
4.3.7井道底坑無積水、雜物等。
4.3.8各種安全開關固定不得使用焊接,但應安裝牢固。
4.3.9超載報警裝置,在空載狀態,手動試驗時,功能應正常,自動門機應不關閉。 |